3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通过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跟踪检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云南省重点清理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持续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近年来,省财政厅坚持降本减负和转型升级相结合,紧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这一主线,打好财税政策“组合拳”,在想方设法持续性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同时,通过加大金融精准服务支持力度、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等措施,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增效、增强后劲、转型发展。
聚焦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促增收扩消费、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稳外贸稳外资、支持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省财政厅持续实施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增强精准性针对性,在国家授权范围内顶格出台支持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国家商品储备等税费优惠政策,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对云南省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以及企业招用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限额内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部分稳岗政策。
2023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535.28亿元。云南省获得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9594万元,省财政厅筹措下达省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资金1亿元,支持扩大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商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6亿元,聚焦提高农产品跨区域流通能力质量和效率,支持跨境、智慧、城乡物流等重点领域,推动农村电商物流建设等。统筹下达省级口岸建设专项、智慧口岸建设专项等相关资金4.9亿元,推动完善全省口岸基础设施,加快电子口岸通关“单一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
在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跟踪检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的同时,省财政厅出台5个方面14项政策措施规范政府采购收费行为,禁止向供应商违规转嫁公证费、专家评审费等交易成本,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持续深化“全程网办”“一件事一次办”,目前已实现全省财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和“零跑动”办理。(吴洁)
(责编:徐前、木胜玉)来源:昆明日报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敢探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68taocan.com/47227.html